发布时间:2025-10-30 09:26:21 已被浏览30次
终于把这个"仲裁刺客"给干趴下了,我们也卸下了一份重担,前天当事人又打电话来邀请法象律师去汽车西站吃饭了。

上周五收到的长沙市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裁决书,没来得及仔细研读,只看到了结果我方完全胜诉了。今天抽空详细看了下,还是有所收获。
这个案件事实并不复杂,只是当事人今年4月份找到我们的时候是周四的下午,再下个周一就要开庭,所以我把它叫作“仲裁刺客”。了解了案情之后,我发现,对于一些的关键事实和证据,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认识,说明这个案件有争议、还不稳妥,需要时间消化和研究。但是仲裁是一裁终局,如果下周一贸然开庭,万一落得个不利的结果就麻烦了。情急之下,我想到了一波骚操作,第二天就向长沙中院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无效,然后向长沙仲裁委申请中止仲裁程序。这样在程序上给自己争取到大约三个月的时间。期间,当事人一直担心案件败诉,几次电话联系我。经过慢慢得吃透证据、研究法律,我们预测案件风险不大。不过直到拿到仲裁裁决,才算是松了口气。做律师就是这样,只要对案件有责任心,每天都会像打仗一样绷着的,每结一个案子就松一口气。
说实在的,笔者个人不喜欢仲裁。我感觉仲裁缺乏有效的监督,案件容易被黑。仲裁员不像法官,有《法官法》《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》等等一整套的规范管着,这些规范既有司法领域特有的,也有普遍适用于所有公务员的,条条框框已经比较成熟。但对仲裁员而言,我想监督规范肯定是很少的。另外,法院实行两审终审制,还有当事人申请再审这种类似三审制度,相对来说纠错机制更完善。而仲裁是一裁终局,裁得好还行,裁得不好基本上就没有翻案余地了,想要申请撤销或者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,比申请再审还要更难。
但是呢,仲裁裁决有时候也让人赏心悦目。主要是仲裁裁决通常会对证据的采信、事实的认定、各方的观点、裁决的逻辑详细地展开,不像法院判决那么吝啬笔墨。
但不管怎么样,我觉得还是法院审判会更好,毕竟诉讼仲裁的目的是为了实现公平正义,裁决书写得再好,但结果不公平,还是舍本逐末。